粤农函〔2018〕176号

 

关于公布广东省“菜篮子”基地申报和复审结果的通知

各地级以上市农业(畜牧兽医)局、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,各省级“菜篮子”基地:
      根据《广东省“菜篮子”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》(粤农〔2012〕288号)规定,按照《关于开展广东省“菜篮子”基地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农办〔2017〕612号)要求,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、地市农业(畜牧兽医)部门审核推荐、材料审查、专家评审会商、征求意见、公示等流程,288家省级“菜篮子”通过复审,128家省级“菜篮子”基地通过初评,现予以公布。

      请各省级“菜篮子”基地加强自身建设,规范管理,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,充分发挥在稳定“菜篮子”产品供应中的骨干作用,增强辐射带动能力,保障我省“菜篮子”产品稳定供给和质量安全。请各省级“菜篮子”基地所在地市农业部门加强指导监督,为增加我省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附件:1.省级“菜篮子”基地复审通过名单(288家)
          2.省级“菜篮子”基地初评通过名单(128家)

 

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

2017年11月6日